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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管業務  
申請建築執照(含變更設計)核發

申辦資訊


業務說明 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建物之新建、增建、改建、修建等,依建築法第20條規定應申領建造執照。
辦理天數 7個工作天
檢附文件
申請書(含概要表/名冊/地號表)
委託書
審查表
簽證表
建築物權利證明(所有權/使用權同意書)
地質鑽探(含技師簽證表及證明文件)
結構計算(含技師簽證表及證明文件)
設計圖說(含位置圖/地盤圖/面積計算/平立面/剖面/結構圖等)3份
現場彩色照片(建築師簽證)
其他設備簽證表(含技師簽證及證明文件)
原使用執照、核准圖(增建)
綠建築報告書2份
廠商投資核准證明文件或區內事業營利事業登記證
相關建材清冊(含防火門窗、天花板、牆壁及綠建築等建材)
其他相關資料(併拆照辦理……)
經核准後製作副本及用印,並提交副本、光碟片(含設計圖及書表)及地籍套繪圖各1份
起造人名冊
設計人名冊
建築物概要表
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規目審查表
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技師簽證報告
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建築師簽證表
建照變更設計申請書
其他
變更設計申請書(含概要表/地號表/名冊/委託書)
建造執照抽查常見缺失一覽表
申請建築執照(含變更設計)核發流程圖
法令依據
建築法
建築技術規則
建築師法
都市計畫法
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
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
科技產業園區土地租用及費用計收標準
楠梓科技產業園區容積總量管制作業要點
承辦單位
申辦資格 園區企業
申辦流程
注意事項

作業流程圖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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