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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貿業務  
申報區內交易

申辦資訊


業務說明 區內事業將保稅貨品售與同區內其他區內事業,買賣雙方得免簽證及報關,逕行交貨,但應於交易後5日內,聯名填具區內事業交易申報書,向海關申報;或由買賣雙方聯名填具報單,向海關申報完稅。但應於次月15日前,向所在區管理局或分局申報交易金額。 2.採線上申辦作業,請至「區內廠商全方位服務e路通平臺」申辦。
辦理天數 3個工作天
檢附文件
區內交易申報書(線上申辦免附)
其他
法令依據
科技產業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第27條
承辦單位
申辦資格 園區企業
申辦流程

作業流程圖